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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20001
- 處分日期
- 2018/12/03
- 違規日期
- 2018/09/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本市官田區從事紙製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14日執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PSN)稽查檢測,採樣時貴公司製程作業中,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118mg/Nm3,未符合法定排放標準100mg/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項目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等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西路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西路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