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 文號
- 20-112-040012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04/17
- 違規日期
- 2022/03/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3月17日稽查貴廠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2),發現A005洗滌塔之管道破損、差壓計損毀及洗滌液流率計無法判讀,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設施或監測設施正常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二街一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二街一八、二○號
- 統一編號
- 16469727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