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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60008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違規日期
- 2019/04/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旨揭公司台南廠於本市仁德區從事軟式黏性膠帶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4)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2日派員督察,查貴廠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4)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連續式吸脫附接續冷凝處理(A002),發現108年1月至108年3月操作記錄表中,108年3月每日廢氣處理量介於408至473Nm3/min之間,已超過本府核發許可證操作條件250至380Nm3/min,貴廠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岡山北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二段四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