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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25
- 處分日期
- 2021/01/12
- 違規日期
- 2020/11/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製程產出廢鋁(廢棄物代碼:R-1304),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惟委託未具再利用身分之勁展綠能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再利用,未與合格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通知限期改善至109年11月15日止。案查貴廠於限期改善期間(109年11月13日),仍委託未具再利用身分之事業進行再利用,依規定執行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一之一七、一之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1之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