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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4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4/19
 
            
            
                
- 違規日期
 
                - 2018/03/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86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07A0877),經查於106年12月共清除73.95公噸廢棄物至新店垃圾焚化廠,惟未申報於106年12月之營運紀錄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學成路七一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學成路719號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