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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3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3/07
- 違規日期
- 2018/01/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局主辦之「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2-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未覆蓋透明塑膠布),記4點。(二)物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10點。(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 20,000 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及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二四五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旁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