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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30039
- 處分日期
- 2021/03/18
- 違規日期
- 2020/10/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9年10月26日14時5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龍井區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使用破碎機進行廢木材破碎作業,因設備破損未有效收集木屑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核已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準則第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0年4月15日前檢具維持空氣污染防制措施正常運作之相關資料至本局備查,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10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32條第1項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一七七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井區 工業路177巷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