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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興靜電粉碎

文號
30-102-10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10/01
違規日期
2013/08/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水管路二三巷四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水管路二三巷四五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