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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有慶畜牧場

文號
30-102-12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3/12/02
違規日期
2013/07/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九鄰北新庄七八號新屯段二七四、二七五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新屯段274,275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