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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軒牧場

文號
30-105-09002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09/19
違規日期
2016/07/26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67,982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7982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貴場一年內經2次限期改善,第3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之情節重大案件,依同法第46條、同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6條、行政程序法第7條規定,加重處分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翁里八老爺九八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507、50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