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110024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違規日期
- 2021/09/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現場貯存約50公噸污泥未以網路申報貯存。2、污泥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污泥貯存設施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二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二六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