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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14-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違規日期
- 2025/03/17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合康溫泉別墅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單位,本局派員至開發案現場執行監督作業,查現場無設置施工圍籬,與本案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7-5頁所載:「基地四周將設置施工圍籬,並要求營造承包商做好工程管理與環境衛生之維護。…」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二段三四號一二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金山區頂中段硫磺子坪小段18-11、34、40等49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