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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80022
- 處分日期
- 2022/08/15
- 違規日期
- 2022/06/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經營之祥毅工程行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18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營運紀錄之機構,本局於111年6月17日勾稽比對109年9月到111年2月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未申報109年9月、111年1月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更寮里中興路三段一之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更寮里中興路三段一之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