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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欽煥養豬場

文號
20-107-110015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11/16
違規日期
2018/06/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場飼養豬隻並利用木材為燃料進行廚餘加熱作業,加熱廚餘過程雖裝置惡臭收集與處理設備但惡臭未被完全有效收集處理以致產生惡臭之行為,經廠周界外下風處進行臭異味採樣並排除上風處其他異味干擾後之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16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五結鄉五結村國民南路二二之八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五結鄉國民南路22-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