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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14
- 處分日期
- 2021/04/13
- 違規日期
- 2021/0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大村鄉加錫村加錫三巷5號從事金屬加工(粉體塗裝)作業,其塗料貯存區為保持清潔完整,致塗料有飛揚、逸散污染地面之情事,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2月3日現場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10年5月20日(星期四)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應有防止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並清除區外道路上塗料。
限改日期:110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加錫三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加錫三巷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