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文號
30-109-04002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4/23
違規日期
2020/03/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局臺南市關子嶺警光山莊屬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之事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南市府環水字第06138-00號)登載負責人為黃○○,經查負責人已於108年7月18日異動為周○○,然未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向本局辦理變更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登記事項(基本資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許可證變更登記,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2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關嶺里關子嶺一六號
統一編號
7215352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