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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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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3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3/11
- 違規日期
- 2019/01/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產出廢鑄砂(R-1201)於107年4月至10月委託銘宏億企業有限公司清除及再利用,經查發現107年4月3日、5月18日、6月6日、6月8日、7月2日、7月31日、8月8日、9月10日、9月26日、10月30日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並列印出廢棄物遞送聯單交付清除再利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東勢里同德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東勢里同德巷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