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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5/04/16
- 違規日期
- 2024/09/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3號從事低密度聚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3),經本局人員113年9月19日至貴廠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逾上開規定(元件編號:B05-F10、背景值:2.0 ppm、檢測值:16,988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