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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60024
- 處分日期
- 2018/06/22
- 違規日期
- 2018/05/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水泥及其製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學甲區新達里頂山寮61之3號有砂石車、預拌混凝土車輛進出,且有怪手進行土方粒料裝載作業,查貴公司(管制編號:D9100929)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預拌混凝土拌合程序之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停工。
限改條件: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或經改善至屬不需申請許可之改善完成證明文件,並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限改日期:107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營前里文化街二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頂山寮6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