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6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6/09
- 違規日期
- 2021/05/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督察大隊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派員至本市龜山區嶺頂里茶專路21號廠房督查,查獲貴公司於109年7月至8月期間,售廢潤滑油予騰安企業有限公司(共三筆紀錄),惟該批油品未經核准暫存於前揭地址(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嶺頂里茶專路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