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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18
- 處分日期
- 2023/08/11
- 違規日期
- 2023/05/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1年5月17日派員至本市永安區復興路11號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111年5月17日發現現場從事廢木材加工作業,產品為生質能木質顆粒燃料棒(SRF),惟查貴公司本市永安區復興路11號廠房未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併同廢木材再利用登記檢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逕自收受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健民街六三巷二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復興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