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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50031
- 處分日期
- 2019/05/15
- 違規日期
- 2018/08/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之桃園市觀音區草漯第一、三、六區整體開發單元市地重劃統包工程(位於本市觀音區大觀路三段112號附近工區),發現缺失如下:(一)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計4點。(二)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計4點。(三)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觀路三段112號附近工區(工務所:成功路一段4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