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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閎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09000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09/08
違規日期
2021/04/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0年4月26日派員現場稽查,查貴公司廢油漆、漆渣(廢棄物代碼:D-1701)貯存區無廢棄物貯存情形,經貴公司表示該批廢棄物已於110年2月清理完畢,惟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清除、處理等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嘉寶里福北路三六八巷一一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嘉寶里福北路三六八巷一一五號
統一編號
1687132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