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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30011
 
            
            
            
                
- 處分日期
 
                - 2020/03/10
 
            
            
                
- 違規日期
 
                - 2019/12/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725-02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6日派員前往督察,查獲未依上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事項如下:(一)現場拋光加工程序作業中,惟該程序未登載於上開許可證。(二)未每日紀錄原(物)料、燃料或產品之使用量及產製量,暨污染源設備之產品總產能及操作電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一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一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