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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美企業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3001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3/10
違規日期
2019/12/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725-02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6日派員前往督察,查獲未依上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事項如下:(一)現場拋光加工程序作業中,惟該程序未登載於上開許可證。(二)未每日紀錄原(物)料、燃料或產品之使用量及產製量,暨污染源設備之產品總產能及操作電流。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一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一路一二號
統一編號
2270232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