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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10014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違規日期
- 2017/10/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水泥旋窯排放管道(編號:P002)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項目氣狀污染物、稀釋氣體及排放流率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應每季進行1次,因貴廠排放管道(編號:P002)各量測項目之相對準確度皆小於性能規格值之二分之一者,自下一季起得改為每半年進行1次,經查貴廠於106年3月24日進行氣狀污染物、稀釋氣體及排放流率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應於106年9月30日前進行各項量測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排放管道(編號P002)未於規定期限內(106年9月30日前)實施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南澳鄉東岳村蘇花路三段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南澳鄉東岳村蘇花路三段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