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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二廠

文號
20-106-08004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8/24
違規日期
2017/07/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稽查當時發現廠內設置有不明排放管道及3樓上蠟設備並未登載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6年9月30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異動申請,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二路七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二路7號
統一編號
5817651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