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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6/10
- 違規日期
- 2021/12/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從事油封及鐵殼零件加工作業,經查貴公司金屬表面塗裝程序使用有機溶劑於 110年4月9月間計48.673噸,其使用量已超過每年20噸以上,屬環保署公告第六批應申請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營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自111年06月10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成功一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工業東路3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