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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20010
- 處分日期
- 2022/02/14
- 違規日期
- 2021/1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0年11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作業,查核時正常運作中,核對A001洗滌塔pH值顯低於許可核定且超出10%容許範圍;另現場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洗滌塔廢氣處理量、洗滌液流率、洗滌液pH值、廢氣入口溫度及洗滌器壓降之每日記錄。綜上,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田里水源路一九二巷六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田里水源路一九二巷六三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