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9-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違規日期
- 2019/06/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6月26日上午10時55分至本市暖暖區碇內街216號(幸福華城社區附近)旁疑似填埋廢棄物一案進行稽查,現場人員表示收碇祥里里長委託於該場址進行整地作業,後續供作為農作種植使用,惟貴公司將原址上之廢棄物一併進行整地,貴公司未依規定先將廢棄物委託合格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二八一巷一○九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碇內街216號(幸福華城社區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