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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47
- 處分日期
- 2019/11/22
- 違規日期
- 2019/04/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以下簡稱高雄關)於108年4月24日以傳真通報方式,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協助判定貴公司報運美國進口貨物ABS PLASTIC SCRAP(不含醫療廢棄物)一批(進口報單號碼BC/08/033/H0054),經檢視傳真單內容及所提供之照片,貨物係為金屬片、PC材質、PC/ABS材質及ABS材質相互混雜,非屬單一型態之廢料,且進口人所提說明書亦已承認非單純廢塑料,並請求准予退運出口,故判定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經許可輸入前述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仁忠路二五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76號貨櫃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