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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90026
- 處分日期
- 2020/09/22
- 違規日期
- 2020/06/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22日8時31分派員抵達本市梧棲區梧南路附近稽查,經查貴公司設立於臺中市梧棲區梧南路**號之廠區,其廠內乳白色作業廢水(清洗垃圾車體及子母桶)未經收集與處理逕自排棄致污染周界外水體(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排棄清洗作業廢水致污染周界外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中社路九七之八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梧南路4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