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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鉅鑫塑膠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5008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5/11
違規日期
2017/04/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0月13日派員督察本市轄內泳鉅鑫塑膠有限公司,發現該公司之作業場址無工廠登記,未符合再利用機構資格規定,逕行塑膠再利用作業,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並限期於106年4月10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後該公司向本局申請展期,經本局同意展延至106年4月17日,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複查發現該公司仍未將上述廢塑膠清除完成,顯未依限完成改善,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即106年4月21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自106年4月21日至106年4月21日止,按次處罰,並限期106年4月21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東橋里中正路二一七巷三弄二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3巷83號、85號
統一編號
54074274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