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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30013
- 處分日期
- 2024/03/14
- 違規日期
- 2024/01/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月22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於第一沉砂池(T01-1)採水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10,000 mg/L(許可登載濃度範圍:9033.17~20,000 mg/L),超過許可登記之容許差值,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里健東路一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健東路15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