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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13
- 處分日期
- 2024/09/27
- 違規日期
- 2024/07/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7月22日派員至事業稽查時,發現一般廢水貯槽進流端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現場讀值186,048立方米與抄表紀錄讀值208,587立方米不符,鉻系廢水貯槽之進流端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現場讀值14,561立方米與抄表紀錄讀值15,295立方米不符,亦無進行校正維護紀錄,事業代表現場亦自述前述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於112年12月開始有異常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本局於113年7月22日派員至事業稽查時,發現一般廢水貯槽進流端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現場讀值186,048立方米與抄表紀錄讀值208,587立方米不符,鉻系廢水貯槽之進流端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現場讀值14,561立方米與抄表紀錄讀值15,295立方米不符,亦無進行校正維護紀錄,事業代表現場亦自述前述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於112年12月開始有異常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六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六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