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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20031
- 處分日期
- 2022/12/15
- 違規日期
- 2022/09/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濟部工業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於111年9月15日及111年9月21日辦理貴公司再利用產品最終使用情形追蹤,發現貴公司將再利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產製之CLSM銷售用於管溝回填及公共工程道路相關回填以外用途使用(違規使用於台南市北門區保吉段797等7筆地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並於清理前提送處置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清理,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附表八、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管理方式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2-050033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大順路106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七股區七股段77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