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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河養豬場

文號
30-105-08003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8/15
違規日期
2016/07/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600元整,臺端已於105年8月10日以未具文號函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請臺端確實改善,並限期於105年8月26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8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西安里南北八路一一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安地段629、63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