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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08
- 處分日期
- 2024/11/27
- 違規日期
- 2024/09/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專案(EP1130701、EP1130702),貴公司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自112年5月貯存,遲至113年9月尚未委託清除。貴公司有害廢棄物未於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期限,產生後貯存逾一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三七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中和街一九九號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