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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企業社

文號
41-108-010579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01/21
違規日期
2018/08/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UJ-199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藝文一街八六之三號七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中華路300號附近
統一編號
1438960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