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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4-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1/09
- 違規日期
- 2024/12/03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係屬土污法第9條之公告事業,查本府經濟發展局於113年8月21日以南市經工字第1131151971號函廢止貴公司二廠工廠登記,貴公司二廠依前開規定,需於歇業前提送事業所使用土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予本局審查,本局於113年8月29日以環土字第1130112837號函請貴公司二廠於文到3個月內提供經技師簽證之土調資料予本局審查,惟迄113年12月3日止貴公司二廠仍未提送土調資料予本局審查,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期提送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暨附表第14項次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明和二五五之三、二五五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明和76之7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