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 文號
- 20-107-100009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10/05
- 違規日期
- 2018/07/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7月12日派員至貴處(東海殯儀館)執行排放管道戴奧辛稽查檢測,查獲貴處(東海殯儀館)排放管道P002戴奧辛測值為0.631 ng-TEQ/Nm3,不符合排放標準0.5 ng-TEQ/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11月9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及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一一七七號
- 統一編號
- 5201425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