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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06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違規日期
- 2019/12/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太子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8年12月16日經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太子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太子廠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D-0701、D-0299、D-2399、D-0403、D-0901貯存區有露天貯存情形,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備。D-0902、D-1702之貯存區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貯存區之改善。限改日期:109年05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區裕農路五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中正路三段四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