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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畜牧場

文號
41-114-05038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5/21
違規日期
2025/04/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4年4月24日執行督察結果,113年10月至114年3月申報收受聯引餐盒廠產出廚餘(R-0106)之營運紀錄與現場書面紀錄,兩者收受數量不符,未確實申報營運紀錄而有錯誤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南埔里南埔段三○七之三地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南埔里南埔段三○七之三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