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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昌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5001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5/17
違規日期
2018/12/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設備維護時操作不慎,導致黑泥廢水經由廠內沉澱池流出至廠外大堀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富林里富林一二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富林村富林126號
統一編號
1261185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