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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3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3/12
- 違規日期
- 2018/01/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大安區東西六路○○號從事畜肉切割批發作業,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17日15時15分派員稽查,當場查獲廠內棄置清洗廠房機器及地板之肥皂水污染周界外溝渠,經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濃度為480mg/L(標準值:30mg/L),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07年3月1日16時20分派員前往複查,排放口已無排水,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大安港路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安區東西六路二段3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