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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2-110-03011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3/31
違規日期
2021/01/26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0年1月27日11時44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大昌段53地號稽查時,因貴公司於110年1月26日23時25分於上址工地使用混凝土壓送車進行灌漿作業,造成明顯機具運轉噪音妨害環境安寧,經查貴公司並無核准於管制時段施工許可文件,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三八○號一七樓之二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大昌段53地號
統一編號
1604315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