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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違規日期
 
                - 2024/07/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4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公園大廈社區附近新街溪河段,見溪水遭黃泥水污染,查該股黃泥水由元美排水幹線進入新街溪,經查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石頭段2-9地號等41筆土地承攬桃園中壢區中正公園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稽查時查獲工區作業產生之黃泥廢水抽至3座沉澱槽後排放,惟沉澱槽內泥沙疏於清理,致沉澱效果不彰,使黃泥廢水污染元美排水幹線及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中正路一○八○號一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石頭段2-9地號等41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