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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違規日期
- 2024/07/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4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公園大廈社區附近新街溪河段,見溪水遭黃泥水污染,查該股黃泥水由元美排水幹線進入新街溪,經查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石頭段2-9地號等41筆土地承攬桃園中壢區中正公園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稽查時查獲工區作業產生之黃泥廢水抽至3座沉澱槽後排放,惟沉澱槽內泥沙疏於清理,致沉澱效果不彰,使黃泥廢水污染元美排水幹線及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中正路一○八○號一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石頭段2-9地號等41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