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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0/06/15
- 違規日期
- 2020/06/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6月1日下午14時針對109年4月22日貴公司違規事項進行複查,複查發現108年12月至109年5月貴公司衍生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產出量為137.80公噸,109年5月底該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總計貯存量為180.97公噸,仍超出前六個月之累積產出量,未依本局109年5月8日基環廢壹字第1090300248號函(諒達)期限內改善完成,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9條相關規定,本局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六四、六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六四、六四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