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30-111-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5/27
- 違規日期
- 2022/03/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久誼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A1~A3、A5~A8、B1~B3、B5~B8)(地點:宜蘭縣三星鄉大洲三段647-1地號等23筆)」,達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規定,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42營建工地規定(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以下簡稱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本府環保局於本(111)年3月3日派員稽查,該工程已施工並進行界線擋土牆施作。本案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已違反前揭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一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二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三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四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五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七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八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九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一○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一一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一二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一三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一四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一五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一六地號,大洲三段六四七之一七地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大洲三段647-1地號等23筆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