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1-050049
- 處分日期
- 2022/05/31
- 違規日期
- 2021/03/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04,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員鹿路一段178巷301號從事羽毛洗滌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0年3月25日派員於後方排放口採集水樣,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08mg/L(放流水標準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貴公司自承因製程廢水未經妥善收集,溢流至廠內並經雨水放流口直接排放至場區後方地面水體。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員鹿路一段178巷301號從事羽毛洗滌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0年3月25日派員於後方排放口採集水樣,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08mg/L(放流水標準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貴公司自陳因管線老舊封蓋破損,導致清洗水滲漏至雨水溝,並經雨水放流口直接排放至場區後方地面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角樹村員鹿路一段一七八巷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員鹿路一段178巷3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