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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羽毛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5004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05/31
違規日期
2021/03/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04,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員鹿路一段178巷301號從事羽毛洗滌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0年3月25日派員於後方排放口採集水樣,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08mg/L(放流水標準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貴公司自承因製程廢水未經妥善收集,溢流至廠內並經雨水放流口直接排放至場區後方地面水體。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員鹿路一段178巷301號從事羽毛洗滌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0年3月25日派員於後方排放口採集水樣,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08mg/L(放流水標準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貴公司自陳因管線老舊封蓋破損,導致清洗水滲漏至雨水溝,並經雨水放流口直接排放至場區後方地面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角樹村員鹿路一段一七八巷九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員鹿路一段178巷301號
統一編號
1668868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