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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違規日期
 
                - 2018/05/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5月11日前往稽查,經查貴事業T01-02細篩機至T01-03廢水調整槽之管線破損,造成廢水疏漏至雨水溝。現場於雨水溝採取水樣檢驗化學需氧量,經檢測結果為312 mg/L(標準150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員山二五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員山二五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